他们经历过那个时代,体验过人间如狱,也体验被人从地狱里救出来的感觉,更知道那个男人是莱克斯。
这就够了!!
下一刻——
王城外,三百六十门礼炮同时轰然奏鸣!!
砰!!!————
砰——!!!~
砰!
天地间一片静谧,礼炮声回荡在王城,回荡在彭特莱斯的每个角落,彭特莱斯其余城市的所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都知道这是在宣告些什么。
但是,所有人都不出声。
感动到了极致时,反而不会有喧嚣的欢呼声,每个人似乎都很委屈,都在哽咽地哭泣。
他们曾经试想过无数次——这个男人重临彭特莱斯时的场景,也为眼前的场景准备过无数次演练,想给这个男人赋以最高的敬意。
但是!
当这一刻真的来临,反而有些局促,有些........不知所措。
彭特莱斯的国民们都是傻瓜,是被国王卖了之后,只知道拼死反抗的傻瓜,是在被四国联军瓜分国家时,各自为营,分开作战的傻瓜,是为了妻儿不变做奴隶,流干最后一滴血的傻瓜,是被莱克斯利用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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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那又何妨呢?
砰——!!
礼炮声经久不衰,根本没有考虑过所谓的消耗,傻瓜的彭特莱斯只知道用这种最直接,最能听得见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情感。
莱克斯的脚步忽的顿了一下,他没有像个王者巡视领土那样,趾高气扬地仰首挺胸,更没有大步流星地掠过王城大街。
他在此刻,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有些难以置信,这是他完全没有意料的。
那是什么呢?
他突然想试着释放见闻色霸气,却发现,自己的见闻色更进一步了,达到了新的高度,几乎要洞彻‘神之领域’的所有奥妙。
他知道为什么了——
是此时此刻!
在这一刻,他在没有经历任何生死大战,没有精疲力尽,没有用心感悟之时——
却迈出了见闻色的关键一步!
见闻色自动进阶了!
这到底是什么力量呢?
莱克斯是个很理性的人,他试着分析这个问题,却发现答案是两个字——感性.......
或者说,是岁月........
他想起了1486年的盛夏。
——
——
“要走了?”
卡缪忽然抬起头问道,声音微微颤抖。
此刻的他,刚刚完成登基仪式,成为了彭特莱斯无可争议的新王。
莱克斯微微颔首。
沉默浸透了空气,王庭茶室内鸦雀无声。
莱克斯想了想,还是开口解释道:
“.......彭特莱斯,我会回来的,现在不是时候,我这次走后要回到西海,继续修炼,直至出海。”
卡缪更加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