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是,他们拥有着和神族一样的外貌,却没有任何神力,森林随便一只野兽都能要了他们的命。

这个种族原本是应该被弱肉强食的世界淘汰的,但他们活了下来,还自行孕育繁衍生息,族群也因此越来越强大。

等神启注意到这个族群的时候,他们已经依靠强大的智慧在洪荒站稳了脚跟,并且和其他比他们更加强大的族群建立了友谊。

他们擅长思考和创造,有一双化腐朽为神奇的手,也因此被称为“最接近神族的族群”。

看着“焕然一新”的勾寻,神启拍了拍他的肩膀,提议道:“勾寻,别再继续沉睡了,去人类的世界看看吧,那里应该能找到让你感兴趣的东西。”

勾寻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身上的衣服和首饰,都是他不曾见过的东西,闻言他点了点头,随意道:“好,这个族群好像还挺有意思的。”

见他答应了,神启有些欣慰,也有些失落,“是我对不住你,因为害怕孤独,所以才会提前将你唤醒。”

原本以为他能创造出让勾寻感兴趣的东西,没想到最后能让他动心的,居然是自我孕育的人族。

神启并不难过,只是有一点感慨和失落罢了。

勾寻眉头微皱,“神启,我们是一起被混沌孕育的生命,我曾想过,或许我应该跟你一起创造才是对的。”

只是他逃避了自己的责任,把一切都抛给了神启。

神启愣了愣,脸上终于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轻松道:“没事了,去吧,早去早回。”

他一直担心勾寻是因为不满他的自私才会一次接一次沉睡,如今也算是了却了他的心结。

勾寻不怪他,这就够了。

一转眼,勾寻已经在人界辗转了数万年,这几万年来,他看着人类从一个小小的族群一步步壮大,建立了城池和国家。

甚至,有人已经发现了灵力的奥秘,逐渐摸索出了运用灵力的规律和方法,人类开启了修仙时代。

这一天,人类的第一位修仙者渡过了雷劫,天空顿时祥云压顶,霞光普照,百鸟齐鸣。

天降祥瑞,人类无不虔诚跪拜,叩谢上天,一身黑袍的勾寻站在跪拜的人群中,异常显眼。

勾寻看着那个渡劫飞升的人类,眼神越来越冷,他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身影瞬间消失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