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到了百货大楼她便下了车,跟父亲约好一会儿还在百货大楼门口见。
沈向晴一进去就直奔卖白纸的柜台,这次直接买了200张纸。
一百张是一捆,她买了两捆。
等她从百货大楼抱着纸出来,父亲也已经从医院赶了过来。
父女俩先去馒头铺买了30个馒头,沈向晴这才坐上父亲的自行车回了工厂。
下午搬砖的时候,陈建军就知道后院里炖了猪蹄,那香味在院子里飘了一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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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向晴和父亲回来的时候,先把那两百张纸放到了前面的厂房里,这才和父亲一起回了后院。
就看到陈建军和兔子两个人都坐在后院的小凳子上等着晚饭。
沈晓宁也饿坏了,一直眼巴巴看着锅盖。
她还从来没有吃过猪蹄呢。
沈向晴让赵冬雁盛饭,陆行洲他们三个人每人都是三块猪蹄一碗肉汤,一碗白菜炒肉,外加九个馒头。
两个人很快高兴地端着面盆去了前院。
沈向晴一家也进了屋里的八仙桌前吃饭,跟之前一样,怕大家舍不得吃,所以每人盛上一碗,自己吃自己的。
坐在餐桌前,先低头喝一小口,一股香喷喷的味道立即在口腔里四散开来。
“我的天,这也太好喝了。”
赵冬雁只是烧了火,这香味闻了一下午,但是真正喝到嘴里,那又是另一种感觉。
猪蹄炖的很烂,吃到嘴又香又嫩,让人舍不得咽下去。
太好吃了!
太香了!
沈永年和叶美兰的眼睛也都跟着亮了亮,脸上的表情不可思议。
“晴晴,你咋这么会做饭呢?这猪蹄咱村的人都没有做好的。”
“谁说不是呢,别人做的都有一股味道,可是晴晴做的不仅肉嫩还香。”沈永年笑着道:“刚才我给景林送饭的时候,大家一闻味就知道我又送好吃的了。”
沈向晴听父母的话笑笑:“爸,妈,这猪蹄常吃不仅增加营养,而且还对皮肤好。冬雁姐,下次你跟我好好学,后面咱们经常做。”
赵冬雁看一眼沈永年和叶美兰,笑着点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