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好汉,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放过我们吧!”
驾驶位上的酒蒙子立马跳下车,跪到地上,用着一口流利的汉语说道:
“英俊的帅哥,我们后面有一位哈撒拉泥沼的向导,我们把他交给你,让我们走吧。”
小主,
齐旌走到这车人面前,露出标准的八颗牙齿笑容:
“呦,怎么说起汉语了,你是怎么知道我不是泡菜国的人的?”
明明他只有一个人,但这辆车上的所有人加起来的气场都没有他重,仿佛齐旌是一个恐怖的大魔头。
酒蒙子把头抬起来,深情地看着齐旌的脸:
“爷爷,泡菜国的人没有您这么帅,而且他们都是一群骗子,怎么可能有您这样高明的实力。”
他的汉语是之前在漂亮国的唐人街学的,虽然语法挺标准,但词还是记不全。
不过有个唐人告诉自己,求饶的时候要深情地看着对方的脸,喊爷爷、爸爸、帅哥、大爷等,把他喊高兴了,自己的活路就会大很多。
齐旌听到他的话,也是愣了一下。
这个大老黑这么能屈能伸的吗?
“虽然你夸我夸得不错,但你的眼神太恶心了,还有,我可没有你这么黑的孙子。”
他举起右手,看着食指上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伞剑戒指,心念一动,一道细小的光束发出,洞穿了车顶上的红帽子脑门。
同时,红帽子手里准备偷袭的步枪也因此打歪,正好打中了酒蒙子的胸腹。
“啊”× 2
两道惨叫几乎同时响起,吓得剩余的人又是一抖。
“打他!”
红帽子倒下前拼尽最后一股力气喊道。
车上所有人听到这句话后,来不及多想,同时拿起了手里握着的枪,对着齐旌全力倾泻弹夹里的子弹。
啊这,我只是想干掉个偷袭我的,你们怎么都动手了?
害,好不容易找个会汉语的,这下看来是谈不成了啊。
齐旌又是几发光束,瞬间解决了所有黑仔,并补了几枪。
开个天眼不一定会死,要在心脏和喉咙都打个洞才能放心。
他是第一次杀人,得养成补枪的好习惯,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谨慎大王的尊号。
不对,得把尸体全烧了才能没有后患。
“爆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