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睨眼,“左邻右舍的熟人,你还怕我死在家里没人发现啊。”活到这把年纪,生死话题早已不忌讳了。
所以无论宋铭泽如何劝说,打感情牌,老太太心如止水,决绝动摇。
无奈对上陆初杳看好戏的眼神,“你们呢?”
“去呀,带崽崽跟你去随军。”天天待村里太无聊,换个地方生活,也算某种意义上的旅居了。
—
商量完随军的事后,宋铭泽没有休息,从带回来的大包裹里拿出两包香烟和几个水果准备去大队长家。跨出房门前,他对正给小孩喂奶粉的老婆报备,“杳杳,等会整理下行李,我去大队长家聊造新房的事了,可能要晚点回。”
陆初杳仰头,看不清逆光站立的男人的脸,他好高,“好,你去吧。”
向阳大队一共有百多户人家,因地势和环境因素影响,队上的村民居住的比较集中。一路走过去,就没有特别空旷的区域,家家户户大门敞开,有的三五成群围坐在那八卦唠嗑,有的无聊搁院里歇凉打瞌睡。
宋铭泽不停跟认识的村民打招呼,那架势破有种下乡巡视的即视感,点头问好,再挥手。
到达大队长家时,屋内好像特别热闹,走进去一瞧才知人家老老少少十几口人,不热闹才怪。宋铭泽汗颜,有些尴尬,长时间不搁村里走动,导致信息更新滞后。
他拎来的几个水果真不够大伙分的……,不过大队长媳妇并不在意,她乐呵呵地接过宋铭泽手中的袋子,招呼着往堂屋坐。
大队长家有三儿子,一女儿。女儿出嫁后,三个儿子陆续结婚,然后又生小孩。很快,五间屋子住的满满当当。就这前提下,老二媳妇还敢拼二胎。挺着大而翘的肚子来回在堂屋晃悠,见婆婆接过宋铭泽提来的水果,眼睛倏地迸发出精光,“妈,我去洗吧,您陪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