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规矩,不就是用来打破的?

“姣姣,揉狐尾是与它表示亲近,它在与你撒娇。”

长鱼姣闻言便用空出的手去揉玉腰奴的肚子。

似的忘了朝瑾的手正覆其上,触及朝瑾掌背时惊了一下,想将手收回,却又被朝瑾握住,一并揉上玉腰奴柔软的小肚子。

可爱可怜的粉意又从颈间蔓延,其上还有他适才落下的零星吻痕。

朝瑾眸色渐暗,怎有人撩拨他,又能因为双手轻触便羞成这样。

依照朝瑾本性该与她调笑两句,只是刚一张口,朝瑾又想起从前几次,氛围正好,他偏要嘴欠把人逗恼了的场景,话音一吞,朝瑾决定忍她一忍。

大男子何须争口舌之风。

跟着玉腰奴一并冲进屋的还有长鱼姣养着的金翼使。

白狐比玉腰奴小一圈,如今眼巴巴的看着自家主人欢欣的揉着另一只惹人厌的赤狐,慵懒傲气的白狐竟也不声不响凑到了长鱼姣腿边。

金翼使被献入大雍皇宫后,并无人悉心照料,对人总是警惕大过亲近。

挨蹭在长鱼姣腿边已然是金翼使能做出最主动的行径。

只是这样别扭的靠近并没有引回长鱼姣的注意,于是在玉腰奴热情毫不羞臊的嘤嘤撒娇声中,突兀的夹杂出几声,微弱的不成调的嘤声。

长鱼姣指尖微顿,这才发现靠在自己腿边的金翼使。

霎时笑意更娇,清眸流盼,玉软花柔,似海棠醉日,远山芙蓉。

朝瑾平生看遍好花千丛,唯有此刻,欲留此笑颜千古。

见色起意又或一眼万年。

朝瑾自认清明的心绪,头一遭生出茫然。

手指蜷缩着抽离,眼神下意识的往窗外凄清的秋景望去,以平心潮起伏。

竟是不敢再观长鱼姣。

长鱼姣余光瞥见朝瑾不自然抽离视线的模样,唇角越发上扬。

食色性也,人之常情。

清冷警惕如她也会沉溺在朝瑾容色,才会让骄傲的帝王不至于因为美色诱动异样,而生出抗拒。

流落戏班时,扮花旦的角儿曾在醉后拉她高谈阔论,絮絮叨叨的话她已记不清,唯有两语她甚是认同。

“当男人为女子的容色痴迷时,离喜欢就不远了。”

“至于爱,别期望这种蠢货才会相信的东西。”

“金翼使瞧着,性子比玉腰奴冷淡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