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欢粗粗的数了数,足足有三百多块钱,显然不止是卖了李爱莲的。
这些钱本就是不义之财,苏长欢自是不可能给苏余笙留上一分一文。
只是现在因为卖桃子和葡萄,已经有好几万存款的苏长欢自己也不会用这些脏钱。
便想着之前听苏北安说过,青鹿县里有一个育婴堂。
那个育婴堂是由一对老夫妻办的,里面收留的都是一些身体有残缺或是因为性别被抛弃的弃婴。
虽是按照之前的说法叫做育婴堂,但实际上就是现代的孤儿院。
现在这个年代也并没有福利院的说法,上面也并没有给育婴堂拨款。
育婴堂内的花销和物资除了老夫妻两个人的工资之外,剩下的就是依靠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捐物了。
苏长欢之前也去育婴堂看过,那一对老夫妻是真的善人。
做那些事也不是为了名利或是别的什么。
所以苏长欢也曾匿名捐过几次款。
想了想便决定将从苏余笙这里得来的三百多块钱也一并捐给育婴堂。
遂将钱卷了卷交给了苏北安。
然后又让苏北安写了一封匿名信,信中将苏余笙曾在李爱莲尸体失踪的前一天和一个右脸有痦子的中年男人接过头的事情写了个清清楚楚!
只等着第二天苏北安去了县城投进警察局的邮箱里面!
等看着苏北安写完,苏长欢在信上动了一点手脚,确保警察不会通过信件找到苏北安后,才又虚空在信纸上绘了一道符。
这道符的作用便是让警察在潜意识里相信上所写的东西都是真的。
不然要是收到信的一看举报的是一个不到五岁的女童,只怕是会当做恶作剧!
……
因为苏北安去县里送罐头的时候才是五点多钟,警察局除了值班的警察之外空无一人。
邮箱又是在外面,苏北安很轻松的就避开所有人将信塞在了邮箱里。
为了确保警察能够第一时间看到邮箱里的信。
苏北安还特意准备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内有线索!”用随身带着的浆糊将纸条牢牢的贴在了邮箱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