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其实是黎宵去而复返,把我抱回了兰公子的居住。

“毕竟——”常先生捋了捋大白胡子打着哈哈道,“慢工出细活儿嘛,你这个年纪,又是长身体的时候。”

“两到三年么……”

我下意识地重复常先生所言。

我从记事起到现在的时间加起来大概也就是六年,两三年几乎抵得上我有记忆的一小半人生那么长了。

两三年前日日坐在小院子里发呆的那个枇杷不会想到,后来自己会背井离乡,来到这么一个陌生的地方,遇见这么些陌生的人。

那么如今的我又怎么能够确定,两三年后的自己是身在何方,处于何种境地?

更何况,现如今兰公子下落不明,若是他活着回来便也罢了。若是,他真的不幸遇难了……

修剪平整的指甲连同甲肉一起深深地陷入手掌之中,最终轻轻松开。

我抬眼,认真对上常先生随和又笃定的目光,郑重开口道:“常先生,枇杷选第一种。”

常先生白色的眉毛扬了扬,似乎有些惊讶我竟是这般痛快地作出了决定。

“孩子,你可真的想好了?把骨头重新掰开再复位的那股子疼,不见得就会比你当初受伤的时候来得轻松,唔……搞不好还要再痛上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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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煞有介事地说着,然后看着我再次确认道:“怎么样,将来若是仅仅因为吃不消了就要求中途停止,要求换另一种疗法,老夫可不会轻易接受。”

“枇杷明白的,既然是自己的选的路,定了就应该好好坚持,没有轻言放弃的道理。刚才所言亦是如此。所以,今后便辛苦常先生为我诊治了。”

我点头,对常先生的做法表示理解。

倒是一直面壁思过的常礼听到我与常先生之间的交谈,几乎立刻圆睁着双眼朝着老者叫出了声:“爷爷,您这也太不近人情了。”

见状,常先生也不甘示弱地一吹胡子回瞪了回去:“就你小子长嘴了,这么能耐倒是自己来啊。”

“等我到了爷爷您这个年纪,指定比您强。”

“好好好,口气不小。可惜了人家两三年都不想等,恐怕是不愿等你那么久的。”

……

眼看着这一老一小说得热热闹闹有来有往,我有那么一瞬间开始怀疑上一次自己所看见的爷孙其乐融融的场景,会不会只是我的一种想象。

我本能地看向屋子里的第四个人,只见阿九先生面色如常地看着热火朝天的爷孙俩,蓄着络腮胡子的嘴角浮现笑意,神色温柔且透着几分怀念。

发现我正疑惑地看着他时,阿九先生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低声解释道,刚才是因为想起了幼时的少爷。

……正所谓,三岁看到老。

听阿九先生这么说,我很自然地想到,黎大少爷小的时候应该和现在差不多——就那种天大地大都不如我来得大,走过路过的狗看见了都要退避三舍,免得无缘无故被踢上一脚的小屁孩。

可我脑子里的那个代表了幼年黎宵的小人儿还没来得及嚣张多久,一旁的阿九先生就接着说道:“少爷小的时候其实非常内向,那时候的他几乎不怎么会和人交流。”

后来,我从阿九先生的口中得知,黎宵打从生下来开始,身体就不是很好,会时常生病,也很容易因为一些磕磕碰碰就受伤流血。

黎宵的父亲因此将儿子看得很紧,有时候不过是发现了手指破皮这样的小伤都会大发雷霆,责备儿子自私自利任性妄为,居然连好好爱惜父母授予自己身体的这种小事都办不到。

那种时候,完全还是一个幼小孩童的黎宵能做的就是顺从地低下头,沉默聆听父亲的教诲,安静地等待着暴风雨的离去。

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府中上演,结果便是年幼的黎宵越来越害怕生病或是受伤,更害怕被人发现自己身体的任何不妥,这种恐惧甚至远胜过了对身体本身的担忧,达到了几近病态的地步。

如果放任事态发展,在病死或者真正重大的意外发生之前,年幼的黎宵很有可能先把自己给活活折腾死了。

——正是在那个时候,兰公子出现在了黎宵的生命之中。

兰夫人和黎宵的生母原本就是闺中旧识,就连两个人在各自出嫁之后,仍旧时常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