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映月蹲在甲板上。手伸进船舱底部的积水里。手指在船板缝里摸。指节碰到一样硬的。铜的。凉的。她往外拉。一根线。红线。线头缠着一个极小的铜铃。铃没响。铃舌不在。

铜铃是她在风暴里看见的。船尾第三盏灯亮的时候,她看见的。不是灯。是灯下面的铜铃。挂在桅杆上。她没来得及取。风暴把铃吹进了船舱底部的积水里。

她翻过铜铃。内壁有一行字。极浅。不是她爹的笔法。她认得。沈怀瑾在泉州替那个人磨过墨。建文帝的笔法。她读出来。“我到了。别等我。”

她把铜铃放在膝上。看了一会儿。然后她做了一件事。她把铜铃翻到最底部。底部有一条极细的缝。她用针尖挑开。里面是一张羊皮。极薄。她把羊皮展开。上面画着一条路。从望夫岛到鸡足山。路线上有七个小点。七个地方。她数了数。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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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远走到船尾。他在她身后站着。没有蹲下。他看的是羊皮。看的是路线。看的是七个点。

“七个点。”他说。“七个人?”

她把羊皮举到光下。七个点。七个地方。从望夫岛到鸡足山。路线上每一个点都在海上。“不是人。是船。”她说。“七艘船。我爹从望夫岛到鸡足山,换了七艘船。”

“为什么要换船?”

“因为有人在追他。追他的人,每一艘船都认识。他换一艘,追他的人就丢一段。”

她把羊皮翻过来。背面有一行字。阿拉伯文。她读出来。“信使:阿依莎。永乐二十年。基尔瓦。”

林远看着她。“阿依莎?”

“建文帝在基尔瓦把铜铃交给了阿依莎。阿依莎从基尔瓦到望夫岛。把铜铃留在了这条船上。她等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