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凶手用的是这种烂大街的马车,确实很难分辨出有什么特别的,事实上,凶手也只会用这种马车,方便自己隐藏。
苏流月又道:“既然没什么特别的,那你又为何能认出,你三次见到的都是同一辆马车?”
月如道:“第二次见到那辆马车的时候,奴婢确实有些犹豫,不确定这是不是奴婢第一次见到的马车,但……因为它跟第一次一样,停在了同一个地方,就是状元巷巷口那棵大槐树旁边,所以奴婢才觉得,它们是同一辆车。
第三次见到的时候,它又停在了一样的地方,因为有了前两次的经验,奴婢一下子就认出来了,那就是前两次奴婢见到的那辆车子!”
再怎么相似的两个人,见多了,总能找出他一些细微的不同的,不一定能描述出来,就是一种感觉。
月如现在虽然说不出那辆马车的特殊之处,但若再让她见到,她定然能认出来。
但凶手如今都得手了,会再来这里附近的几率约等于无了。
冯大力忍不住一脸发愁道:“大街上两轮刷红漆的马车一抓一大把,总不能让月如姑娘跟着我们到处去认啊!”
至于她说的什么,马车看起来比较新,马似乎偏瘦,都是很笼统的说法,便是加上这两个筛选条件,符合要求的马车也是一抓一大堆。
更别说京城最近涌进了几千个待考的士子和他们带来的陪考的人,大街上的马车更多了,租车行这段时间只怕都乐得合不拢嘴。
苏流月瞥了他一眼,道:“而且,凶手定是会密切留意官府的人,若是你们突然带着月如姑娘满大街地查找起这种款式的马车,傻子都知道不对劲,以凶手的谨慎和精明,他定是会立刻对自己的马车进行改装。”
毕竟,月如见到了凶手的马车三次,凶手也定然见过了她三次,不可能认不出她。
就是这个道理啊!
冯大力不禁更愁了,“那这个情报,除了告诉我们凶手有一辆马车,基本上对破案毫无作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