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祝无邀真是越写越来劲。
果然是好笔,写起字来都带着节奏,不亚于机械键盘的敲击感。
虽然上辈子没写过小说,可作为新时代青年,她在穿越过来前看过不少。
什么开局被退婚、什么凡人修仙流、什么系统金手指穿越重生,尤其是那句经典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1”
和原主境遇太像了。
这本《被毁去灵根后,我成了仙尊首徒》,祝无邀以自身遭遇为基础,对反派人物进行了一定的造谣抹黑。
至于主角,和祝无邀几乎没有相似之处,他名为周执,从不爱看书,是个经常出去行侠仗义的侠客,行事作风与原主更是天差地别。
绝不会让人联想到原主,避免反派和主角完全能套上祝家之事,以至于钱没赚多少、反倒被人一眼识破身份,引来祸端。
说起来,这个世界的小说文化实在一般。
也不怪原身写得四五千字那样咬文嚼字,多数写话本的,开篇上来得先拽段词儿。
非得显出来自己文采斐然才罢休。
经受过无数互联网时代冲击的祝无邀则不然,能被她看到的小说,都是经过读者市场筛选、大浪淘沙出来的精品。
读者爱看什么,她能不知道吗?
可能是吃饱了饭,祝无邀写完了近一万字都不觉疲乏,她有些惊奇,莫非自己天赋异禀,天生就是个写书的?
揉了揉手腕,果然不疼,她满意地看向桌子上的文稿,也许是写得激动了,祝无邀感觉手中的毛笔,居然都在微微颤动着想继续往下写。
放下笔。
祝无邀板板正正把自己摆在了床上,如同入土般安详地睡去。
没等到天亮,她就凭借着顽强的意志从床上爬起来,住宿费昨天已经结清,她收拾好行囊,避开行人出发。
虽说有一定把握,凶手不敢当众出手,但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当跑则跑。
祝无邀没钱买马,幸好碰上个卖骡子的。
也行,好歹能当个代步工具。
谁知道这一走就是两天,第一天,骡子喝水吃草,祝无邀喝水咽馒头。
第二天,骡子喝水吃草,祝无邀跟着喝水吃草。
她蔫巴的如同被骡子嚼过的草。
好在遇着了位樵夫,被指了进城的路,生拉硬拽,好歹把骡子拽进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