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没想过借由父亲那边的亲人回中国。
虽然记忆里她从来没有和爷爷奶奶通过电话。
可是既然那边按月给她打钱,也不像是对她一点感情都没有的吧!
也许是因为那个女人不想她和父亲那边的亲人多联系,所以从来不给她通话的机会呢?
林冬初抱着一线希望打开了空间的搜索功能。
结果果然不出所料的,让她大大的失望了。
他爸爸还有爷爷奶奶早都已经过世了,汇给她的钱都是交给信托基金公司负责的!
父亲那边已经没有和她血缘很近的直系亲属了。
这条路看来是走不通了。
林冬初又试着搜索了一下在她名下的合同。
空间的搜索功能还是挺给力的,这刚签下来的合同果然能搜到!
她点开一条一条的认真看了起来。
很多条款都是模模糊糊没有写得很清楚,估计解释权都归人家公司那边所有。
她可以享有的权利包括公司给配备各种老师,负责给她进行多方位的教学,辅导与包装。
如果有需要,也会给她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配合她工作等等……
享受的权利没多少,需要履行义务的条款却多了很多倍。
什么要服从公司的安排,认真完成公司交待的工作啊!
每周要完成多少节课的练习;
每个月要完成什么样的考核标准;
不得背着公司进行与演艺相关的工作。
什么样的工作?对应什么样的分成比例。
合同期间不能谈恋爱。
需要维护良好的艺人形象等等。
林林种种,细细碎碎,看得林冬初那叫一个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