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成交

按照银行的要求,申请银行贷款人需要提交最近的工资单、T4税表、税务申报表(Notice of Assessment,NOA)或自雇收入证明。由于婉晴是新移民,而且在加拿大目前没有工作,所以,她只需要提交从国内带回的任职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

按照银行的要求,这份证明文件要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作年限和年收入。假如在加拿大有工作,银行还要查申请人的信用评分和信用记录。

申请人向银行提供护照、驾照或其他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当时,由于多伦多政府还没有实施“外国买家税”政策,所以对于身份的审查流于形式,后来,安省学习BC省的做法,实施了外国买家税,对于身份的审查就十分严格。

双方谈妥了价格,实际上就是卖方接受婉晴的最终报价后,她就开始正式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Formal Mortgage Application)。

由地产经纪准备包含房产的详细信息和购买价格的相关文件,银行还要派专业人员对房产进行评估,以确认其市场价值,经过核准确认交易价格与市场评估价格相吻合,还要对预审批时提交的文件再次确认。

这时,银行对婉晴这笔贷款的首付款资金来源确认,首付款是这笔房屋贷款的35%。

由于Reina这次联系的贷款银行并不是BMO 银行,而是位于密西沙加市的CIBC银行(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那么,按照CIBC 银行的要求,BMO银行要出具银行存款证明。

CIBC银行审核了婉晴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后,决定批准贷款,然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列明贷款条款和条件。

这个时候,银行要求婉晴本人必须购买房屋保险,并要求提供给银行以确认房屋保险已经生效,保险也是Reina联系的一位香港保险经纪Peter Xu为她办理的。

在房屋交割前,Reina带婉晴前往律师事务所签署所有相关的贷款文件,律师计算相关的大概费用后,要求婉晴去银行开一张银行本票,存入律师的信托账户,这些手续都需要婉晴亲自去办理。

北约克的BMO银行有两位可以讲华语的工作人员,所以,婉晴办理这些手续比较轻松。由于律师的信托账户在TD银行(Toronto-Dominion Bank),婉晴从谷歌地图搜索到了一家附近的TD银行,然后她走过去,将开好的本票递到这家银行,存入律师信托账户。这些资金包括35%的首付款、律师费、地税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