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t you were speeding! Do you know?”警察有些急了。
“But I think I was going eighty.”婉晴明知自己超速,故意装出无辜的样子说道。
“No! Here is fifty of the speed limit! You know? The speed limit here is fifty kilometers! ”看见这样一个来自异国他乡的“无良”女司机,警察简直快要疯了。
“Really? But I find that it is nighty. I remember seeing the sign. ”
装,继续装。
婉晴显得超级无辜的样子。
“No! No! No! Not here! Nighty is highway!”
好吧,既然没看见,我就给你普普法吧,警察解释道。
“Sorry, I’m so sorry. ”
好像是恍然大悟的样子,婉晴显得很是歉疚。其实,她就是为了避免罚款。因为之前她听老闫介绍过,多伦多政府对于超速罚款,是以超速每公里乘以若干“刀”来计算罚款数额的。
面对这样一个人,警察也很无奈。刚才他应该与上级领导联系过了,而且看样子,这主儿(无良女司机)既不是加拿大公民,又没有加拿大的驾照,车也是租来的,而且语言能力也很匮乏。因为警察还说了很多,婉晴一脸懵逼的样子,应该是听不懂警察在说什么,如果这样耗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警察叮嘱道:“Be sure to drive carefully! Read the sign first! ”
婉晴千恩万谢,其实就是不停地说“sorry”或者“thank you”之类的话而已。
但是她很想问:不是说在没有车的情况下,应该迅速通过路段吗?我完全就是按照这种操作思路执行的啊?可是这些问题又如何表达呢?还有就是,她看警察着急的样子,还有警察说了一堆自己根本没听懂的东西,她认为,恐怕还是应该按照指示牌标注的速度行驶。
“所以,回去走高速的时候,还是不能太得瑟了。”她想。
“对了啊!什么在没有车的路段应该跟车或者迅速通过,不能阻塞交通之类的知识,是老闫告诉我的啊!至于这些知识点是否正确,我还没进行考证呢!”婉晴又想。
看了一眼手表,时间还没到十点,虽然这一路上,她因违反交规被警察抓住教育了一番,也没耽误多少时间,婉晴吐了口气:“还是我机智,没有出示‘枫叶卡’,否则就麻烦了,警察一定会问:‘你既然是加拿大居民,为什么没有本地驾照?’其实,这个也好解释,就说我才来多伦多,属于新移民。可那样的话,我又要搜肠刮肚解释一番,就应付刚才那些,我已经黔驴技穷了。”
老实说,当想到如何装无辜,装作自己没有看见路标,如何隐瞒自己的居民身份时起,婉晴就不那么紧张了,她所紧张的完全是因为她可能听不懂、不会说,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