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皇连杀两人,远比她自己想象的冷静,有些闹不清楚明明长在红旗下,从未见过血腥的她,为何现在能在刚杀过人后,还如此冷静。
天空雨停,林中顿静。
林知皇的眸光从老大的尸体上移开,垂眸看向自己尚还光着的脚丫子。
因为她刚才情急之下赤脚奔跑追人,脚底被河滩边棱角不平的碎石划伤,现在她所站的泥地已是透出一片血红。
雨停了,陆续有人会上山,或是采摘,或是劳作,她得尽快离开这里。
林知皇抬刀甩了甩刀上的鲜血,用刀面照她现在的模样。
那两个死人都说她极美,让她看看这身体到底美到什么程度。
刚刚杀过人的刀,甩掉上面的血,依旧是光可鉴人的。
林知皇很快就看清了自己现在的模样,青丝如瀑,眉清如黛,琼鼻高挺,粉唇饱满,唇线弯翘,凤目清窈含威。
嗯,甚美。
美与威相合,见之忘俗。
竟有人能长成这样。
林知皇心里如此想着,却丢刀蹲下了身,不带一丝迟疑的在河里抓了把淤泥,径直往脸上抹。
抹完了泥,林知皇迅速开始脱身上所穿的朱色绣金丝蛟龙纹长袍,又单手捡起刚才丢下的刀,将袍子上绣金线最多的两块部位给割了下来,将两只伤脚裹的严实。
做完这一切后,林知皇走到那掉了一半头的盗墓贼身边,单手扒了他的鞋,穿到了自己裹了布的脚上。
扒了这盗墓贼的鞋,林知皇也不忘还施彼身,干了他之前干的活计,将他从头到脚洗劫一番。
最后从这盗墓贼身上摸出了两块指状玉,和几块碎银、还有许多铜板。
林知皇一看那玉的形状,就断定这乃墓中窍玉,连忙丢了玉,重新蹲去河边狠搓净手。
这盗墓贼倒是什么都盗,还将这东西贴身放,忒不讲究!
净完手后,林知皇沉着脸将搜刮来的碎银和铜板放入腰带里,提着刀又到另一名盗墓贼身边,如法炮制了一番,这次只摸到了几个铜板和火折子。
林知皇将这些搜出来的钱财都妥帖收了起来,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要是还没点钱财傍身,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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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才能不慌,才好筹谋后事啊。
林知皇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的搜刮完盗墓贼的钱财,连盗墓贼的外衣也没放过,单手扒了下来,只往身上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