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得,脑海里突然就涌现出大量原主的记忆。
原来她重生到了一本叫《娇娇锦鲤好孕来,糙汉掐腰宠》的年代文里,作为原着中的恶毒女配,不仅拥有好看的外貌,还拥有莲藕般的心眼,懂事以后,就知道怎么讨好大人,给自己谋福利。
模样好,在外的形象名声也不错,上门来说媒的门槛都踩矮了三寸,不过原主心里早就瞄上了陆家村那个当兵的男人陆振平。
那男人虽然没结婚,但却有了三个孩子,没有那个姑娘愿意给人当后娘,但是沈梦愿意,两人见面的时候,沈梦没有赌咒发誓的说自己一定会对孩子好,而是笑吟吟的看着陆振平,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一把烧熟的花生,让他拿给孩子吃。
没有刻意的讨好,也没有嫌弃,温温柔柔,一下子让陆振平相中了。
两人结婚以后,陆振平在家没过多久就去了部队,沈梦刚开始对孩子还算可以,可时间长了以后,越看越心烦,再加上她自己也怀了孩子,婆婆妯娌小姑子,全瞧上了她手里的津贴,捧着夸着。
让她没了思考能力,不光补贴这个补贴那个,还对几个孩子动车打骂,就是她自己生的最小的孩子,也没爱护几天,把自己的日子过的狗屎一般。
就在她自己日子过的鸡飞狗跳的时候,婆家最小的儿子,她的小叔子结婚了,新嫁娘就是原书的女主,人长得娇娇俏俏,说话柔声细语,把一家子哄的开开心心。
她运气也格外的好,只要她上山,就一定会挖到好东西,还会遇到野味掉陷阱里,去一趟公社,就能帮着解决难题,乡下牛棚随手救的一个人,就是未来的大佬。
她不光从一个下地挣工分的乡下丫头,摇身一变成了县城纺织厂的女工,未来还会成为一个声名显赫的女企业家。
男主更是因为有她气运的加持,做什么都能成,最后成了一个地产界的大佬,爱妻如命,和女主一胎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