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赵让承认自己是赵让,这人神色悄然一动,微微的羡慕中掺杂着不屑。这两种完全相反又截然对立的表情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有种说不出的奇怪。但它偏偏又出现了,并且细看之下,还没有太过于不和谐,这就更加奇怪了。
对一个人不屑很容易。
尤其是少年人,嘴上说的与谁都不争,甚至与谁争都不屑,实际上是打心里谁都看不起,与谁都想争一争,分个高下。
可羡慕就很难评判了。
一个人要是羡慕另一个人,一定得对他有所了解。唯有如此,才能对比,才能找到自己够不着的地方,以此产生羡慕。
但赵让很确定自己和眼前这位素未谋面,毫不相识。既然不认识,这种羡慕又是从哪来的?
对方好似是看出了赵让心有疑惑,不知为何,脸上的艳羡之意更胜。
沉静了片刻,这人略微收敛神色,开口说道:
“我叫李雁云。”
赵让在脑中又搜罗了一遍这个名字,确定自己没有听过。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再度问道:
“燕子的燕?”
李雁云摇了摇头,回答道:
“大雁的雁。”
赵让觉得这个名字颇有几分意境和气度,该当也是世家子弟。虽然在自己印象中,大威北境并无姓李的世家用刀,但不知道并不代表不存在。得罪了一个郑家,赵让已经觉得自己有些鲁莽了,何况自己现在没有刀,更不想与这位李雁云激出火气,便慷慨的拱拱手,说道:
“原来是李公子!久仰久仰!”
李雁云的表情突然一点羡慕之意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都是厌恶。
“你们这些世家子弟,都这样虚伪吗?”
这话说的赵让哑口无言……他刚才的确是在客套。毕竟连李雁云这个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何谈久仰?
不过一般知礼的人,都能听出来这是在客套,要么自谦一番说个不敢当,再不济,两句“哪里哪里”也足以应付,可这李雁云却赤裸裸的揭开盖子,给赵让一点余地都不留,这让习惯了如此的他很是尴尬。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你全身上下所有的反应都告诉我你不认识我,但你却假惺惺的说什么原来,久仰,好似我的名字对你来说如雷贯耳一样!”
“亏你也是个用刀的,真是让人恶心!”
涵养再好的人被这般无缘无故的腌臜一顿,想必都会坏了道心。更不用说赵让本来就没啥好脾气。
本来就因为迷路和朋友们走散正在烦躁,却是又冒出来这么个提着刀的神仙!自己客客气气的跟他打招呼,他却揪住不放的非要把自己冲一顿。
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赵让当即怼了回去,说道:
“萍水相逢,看你也该当是大伟人,我才带了几分客气。别不识好歹!”
李雁云咧嘴一笑,回道:
“你的好歹,我就是不识!”